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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人才派遣也称人才租赁,是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,由派遣机构通过一系列科学手段录取合格人员,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,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,同时通过派遣机构为所聘人才发放薪酬、代办社会保险、托管档案等全新用工方式,派遣机构与用人单位是一种劳务派遣关系,派遣机构与被派遣人员是一种劳动关系。

  人才派遣可以分为四种形式:
  形式一 完全派遣
  由我汇总承担一整套员工派遣服务工作,包括人才招募、选拔、培训、绩效考核、人才测评、新金报酬和福利、安全、健康等。
  形式二 转移派遣
  有人才派遣需求的企业自行招募、选拔、培训人员,再由我们中心与员工签定订《劳动合同》,并由我中心负责员工的报酬、福利、绩校评估、处理劳动纠纷等事务。
  形式三 减员派遣
  指贵单位对自行招募或者已经雇佣的员工,将其雇主身份转移至我中心。贵单位支付我中心员工派遣费用,由我中心代付有可能发生的费用,包括工资、奖金、福利、各类社会保险基金以及承担所有雇主应承担的社会和法律责任。其目的是减少贵公司固定员工,增强企业面对风险时候的组织应变能力和人力资源弹性。
  形式四 试用派遣
贵单位在试用期间将新员工转至我中心,后以派遣形式试用,使用人单位在准确选才方面更具保障,免去了选拔和测试时生产的误差风险,有效降低人事成本。